今年 太和40名党员干部酒后驾车被查处
来源:颍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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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07
导读:
今年以来,太和县已有40名党员、干部因酒后驾车被查处,其中27人因酒后驾车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2人因醉酒驾车犯危险驾驶罪被开除党籍。
2016年7月1日起,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在按一般程序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应对被处罚人的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做调查登记。
其中,有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速、不按时缴纳车险等违法行为的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其违法信息将被通报给纪检监察机关。
为做好这一工作,太和县纪委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建立了案件移送机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及时将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案件信息移送县纪委。
太和县还在全县开展隐形“四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把酒驾、醉驾作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要求单位班子成员在抓好自身问题整改的同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党组)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调查处理,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据统计,今年以来,太和县已有40名党员、干部因酒后驾车被查处,其中27人因酒后驾车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2人因醉酒驾车犯危险驾驶罪被开除党籍。
太和县纪委相关人员表示,下一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加大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的查处力度,做到快查快结,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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