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交警大队排查3处事故多发隐患路段向县政府报告
来源:本站
热度:0
时间:2020-04-07
导读:
秋冬交替,为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太和交警大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将重点路段治理作为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了对辖区道路交通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工作,10月23日,大队就近期排查出的3处事故多发隐患路段整改问题向县政府报告,全力确保秋末冬初季节辖区道路的安全、有序、畅通。
近期,该大队组成联合隐患排查组对城区、以及部分重点县乡路段进行了一次地毯式道理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工作,共排查出太和至何庄路(太何路)3.6公里处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点,路面较窄,且呈N字型,车辆转弯半径不够,致使很多客货车无法正常转弯,造成车辆拥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太和至何庄路(太何路)全线几处辅路无交通标志,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国泰路与祥和路交叉路口处因断电导致红绿灯不能正常使用,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该交叉路口刚修建未安装红绿灯时经常发生碰刮等轻微交通事故,红绿灯安装后,通行秩序明显改善,事故减少。但近期因红绿灯断电不能使用事故呈上升趋势。2014年10月17日6时50分,发生一起因红绿灯不能使用两车争道通行导致1人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报告建议政府部门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进一步完善太和至何庄路(太何路)3.6公里处的交通设施设备,分别设置交通标牌和限速标志,该路口设置2条减速振荡带和爆闪灯,设置“N”字型路段和2块事故易发路段提示牌;在太和至何庄路(太何路)的几条辅路处两边各设置交通提示牌;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章第八条第四款之规定:“建设(城市规划、市容)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实施城市道路、桥梁、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负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维护和管理”。交通信号灯如同城区路灯一样为社会服务,属于公益用电,因此,保障交通信号灯用电应纳入路灯供电管理部门,且保证正常供电。
在工作中,大队进一步完善危险路段台帐,详细收集和记录每个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路段、的名称、位置、主要隐患、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及相关图片、整治意见及整治情况等随报告一同递交县政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近期,该大队组成联合隐患排查组对城区、以及部分重点县乡路段进行了一次地毯式道理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工作,共排查出太和至何庄路(太何路)3.6公里处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点,路面较窄,且呈N字型,车辆转弯半径不够,致使很多客货车无法正常转弯,造成车辆拥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太和至何庄路(太何路)全线几处辅路无交通标志,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国泰路与祥和路交叉路口处因断电导致红绿灯不能正常使用,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该交叉路口刚修建未安装红绿灯时经常发生碰刮等轻微交通事故,红绿灯安装后,通行秩序明显改善,事故减少。但近期因红绿灯断电不能使用事故呈上升趋势。2014年10月17日6时50分,发生一起因红绿灯不能使用两车争道通行导致1人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报告建议政府部门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进一步完善太和至何庄路(太何路)3.6公里处的交通设施设备,分别设置交通标牌和限速标志,该路口设置2条减速振荡带和爆闪灯,设置“N”字型路段和2块事故易发路段提示牌;在太和至何庄路(太何路)的几条辅路处两边各设置交通提示牌;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章第八条第四款之规定:“建设(城市规划、市容)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实施城市道路、桥梁、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负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维护和管理”。交通信号灯如同城区路灯一样为社会服务,属于公益用电,因此,保障交通信号灯用电应纳入路灯供电管理部门,且保证正常供电。
在工作中,大队进一步完善危险路段台帐,详细收集和记录每个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路段、的名称、位置、主要隐患、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及相关图片、整治意见及整治情况等随报告一同递交县政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通讯员 张飞)
栏目分类
最新文章
- 江淮毓秀汇颍州,氢研聚力护安康|阜阳第四届氢医学学术报告会圆满落幕
- “瓷墨共生•艺润太和” ——太和书画名家与景德镇陶艺名师跨界艺术交流活动圆满举行
- 瓷墨共生. 艺润太和-太和书画名家与景德镇陶艺名师跨界艺术交流活动圆满启幕
- 宋韵归颍,十载盛启|阜阳商厦第十届年中盛典,赴一场千年风雅之约
- 十届巅峰巨献!品味颍州千年风雅,7.25重磅揭秘!
- 暖城有爱,商厦有情|阜阳商厦举行困境员工善款交接仪式,张志锋董事长暖心送关怀
- 以红育人强党性 以纪正风建新功-依托本土红色资源 抓实党纪作风教育赋能工程建设
- 践行为民初心 深耕社工一线——学习建党105周年大会重要讲话心得体会
- 胡允凯为阜南县人民政府县长
- 刚下飞机!阜阳商厦董事长就接到北京发来的求助信
热门文章




皖公网安备 341202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