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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阜阳再发征迁公告!

来源:阜阳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热度:0 时间:2020-11-17
导读:刚刚 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再发征迁公告 此次征迁区域涉及 颍州区清河街道唐营社区、卜子社区、苗庄社区境内 总面积43.5815公顷(合653.7亩) 具体如下: 阜阳市2019年第17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 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公告 〔2020〕31号 一、被征收土地位

刚刚

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再发征迁公告
此次征迁区域涉及
颍州区清河街道唐营社区、卜子社区、苗庄社区境内
总面积43.5815公顷(合653.7亩)
具体如下:

 

阜阳市2019年第17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
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公告
〔2020〕31号
一、被征收土地位置
被征收土地位于颍州区清河街道洪郢社区、卜子社区境内。
二、被征收土地单位及面积
被征收土地属颍州区清河街道洪郢社区、卜子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9.9819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9.1578公顷)
 
阜阳市2019年第18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
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公告
〔2020〕35号
一、被征收土地位置
被征收土地位于颍州区清河街道唐营社区、卜子社区、苗庄社区境内。
二、被征收土地单位及面积
被征收土地属颍州区清河街道唐营社区、卜子社区、苗庄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33.599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31.0913公顷)
 
征地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规定,确定补偿标准为:
区片标准为5593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20974元/亩,安置补助费34956元/亩。
(二)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阜政秘〔2020〕15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安置地点、主体:该批次无建设用地,不涉及产权调换安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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