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于2014年1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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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07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以下行为属于间谍行为:1.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3.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4.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5.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尽的义务:1.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2.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3.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4.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5.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6.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7.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
举报电话:0558-22717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尽的义务:1.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2.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3.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4.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5.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6.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7.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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