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民警再开罚单
来源:阜阳治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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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07
导读:
2月6日,陈某所经营的鸭煲店开张,为了图吉利,开张时他在门口燃放鞭炮庆祝。文峰派出所民警发现后立即赶到现场,当面向其讲解《阜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陈某对自己在禁燃区放鞭炮的违法为发供认不讳,并主动清扫了燃放鞭炮的红炮皮。文峰派出所依据《阜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PS:我市禁止在城区相关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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