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失业保险费率再降0.5个百分点
来源:阜阳热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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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07
导读:
据市人社局的消息,近期,我市失业保险费率再降0.5个百分点,以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失业保险费率降低后,个人待遇标准不受影响。
失业保险费率再降低
人社部、财政部近期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将总费率降至1%,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随后,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有关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近期我市失业保险费率在2016年已降低0.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阶段性再降0.5个百分点,即暂由原1.5%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5%,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率保持0.5%不变。降低费率执行时间: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据介绍,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将按照新费率,核定用人单位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并进行抵扣。
据了解,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我市于2015年和2016年分别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1.5%,此次再降至1%。预计,前5个月可为阜城参保单位减负1000多万元。
不影响个人待遇标准
“费率降了,但不会降低失业人员的待遇。”市人社局有关人士说。
此前,人社部有关人士也表示,这项政策是经过科学测算、充分论证的。降低费率之后,有些地方可能当期出现赤字,但是可以利用历史结余和省内调剂来解决这个问题。而且,这项政策是阶段性的,到2018年4月30日以后,将根据当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就业形势、基金运行状况,再次研究下一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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