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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一面粉厂销售人员在面粉里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被刑

来源:阜阳热线网 热度:0 时间:2020-04-07
导读:
 
      小麦加工的食用面粉是皖北人主食原料,尤其在北方,人们以面粉为主食。2011年卫生部等7部门发布了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明确规定禁止在面粉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俗称“增白剂”),然而为了谋取利润,安徽省临泉县的牛坤(化名)在加工面粉中添加了“增白剂”销售,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5年初,27岁的牛坤在临泉城郊成立面粉有限公司并负责公司的生产销售业务。为了使其面粉厂生产的面粉颜色好看且易于销售, 2015年4月24日夜在生产加工面粉时,牛坤擅自在生产食用面粉的过程中添加了约450克"增白剂"。后该批所生产的每袋25千克的60袋食用面粉被牛坤以每袋75元价格销售给周边村庄的群众。5月14日,牛坤以同样手段生产加工了60袋食用面粉并将其中的10袋面粉销售。2015年5月8日,临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管中对该公司生产的食用面粉进行抽样,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结论为:过氧化苯甲酰项目不符合卫生部公告(2011)4号要求,该批食用面粉为不合格产品。2015年6月6日,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对牛坤公司生产的食用面粉进行抽样,经检验,仍为不合格产品。2015年6月8日,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对已销售的问题食用面粉进行召回,同时对该公司剩余未销售的50袋问题面粉依法进行扣押、封存。
 
     临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后随即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走访,查明牛坤为牟取利润,在生产食用面粉的过程中违法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且造成问题面粉流入社会的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015年9月牛坤被临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目前,牛坤已被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秦岩平  王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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