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委巡查组召开巡查光武镇情况反馈会
12月1日,阜阳市委巡查组巡查光武镇工作反馈会召开。阜阳市委巡查组长高志忠、界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临、市纪委副书记肖凯出席会议,光武镇党政班子成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监委主任及镇直机关单位、各站所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阜阳市委巡查组组长高志忠通报了9月1日至30日在光武镇巡查工作情况,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高志忠指出,通过巡查来看,光武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能够以身作则,落实好作风建设各项要求,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巡查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举措不实。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力,执纪偏宽。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有的重大决策不够科学,缺乏深入调研论证。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纠正“四风”还不彻底,部分领导干部担当意识不强,作风不实。基层组织建设弱化,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农村低保、民生工程、计划生育抚养费征收、农民建房等工作存在程序不规范、违规操作等问题,党员干部培养渠道单一,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不及时。
高志忠要求光武镇要严格履行“两个责任”,坚持从严管党治党,真正做到“敢”字当头,勇于担当,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善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规定精神,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拓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夯实基层组织基础。
光武镇党委负责人在会上作表态性发言,表示镇党委诚恳接受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抓好整改落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规定精神,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以问题整改的成效推动光武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临强调:光武镇党委要迅速有效地将巡查组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就整改工作提出四点落实措施:
一是端正思想认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贯彻意见和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不懈把作风建设抓好抓实。
二是落实领导责任。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查组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工作举措、牵头领导、责任人和时间要求,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三是集中进行整治。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特别是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规定的行为,对顶风违纪的人和事,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追查。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把整改落实与光武镇“现代农业生产区”和“现代农民生活区”“两区”建设结合起来,用光武镇发展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整改落实工作成效,确保整改落实和各项工作推进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徐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