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无证肇事带出丈夫醉酒驾驶案 双双接受处罚
2016年3月8日,界首市界陶路罗庄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型面包车与三名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致三人受伤。经事故民警调查,肇事驾驶人为一名女子,无证。经进一步调查,其丈夫醉酒驾驶后将机动车交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妻子驾驶,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目前,妻无证肇事受到了相关处罚,丈夫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当日 21 时许,王某某(女、 22 岁、本市人)无证驾驶“皖 KWM721 ”普通面包车,行驶至市界陶路罗庄路段处时,与三名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致三名行人受伤。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市公安局“ 110 ”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到达事故现场。经现场检查,驾驶人王某某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其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嫌疑。当民警问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为什么驾驶机动车时,王某某向民警解释说:“本来车是我老公开的,我看他喝醉了,我才开的。”民警问其丈夫,丈夫点头承认了。于是,民警将其丈夫王某(本市人)带至市医院抽血,经阜阳市医疗机构化验得出结论,王某体内乙醇含量为 99.9mg/100ML ,涉嫌危险罪。
王某某无证驾驶致三人受伤,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受到了相关处罚。其丈夫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闫锋 余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