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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男子结婚9年“妻子”成好友老婆 因无结婚证“妻离子散”

来源:颍州晚报 热度:0 时间:2020-04-07
导读:

     恋爱、结婚、生子,在一起共同生活9年的安徽阜阳男子李洋(化名)与程丽(化名),在外人看来俨然名副其实的小两口。殊不知,两人只是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并没有那一纸结婚证。

     婚后,一对儿女相继出生,一家四口的生活其乐融融。看着同村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李洋开始蠢蠢欲动。为了动员程丽一同外出打工,李洋为未来的美好生活编织了幸福蓝图。

     随着火车的汽笛声,李洋携家带口南下海口。夫妻二人很快在一家电子厂谋到了差事,生活逐渐稳定下来。

    在异乡他地,李洋结识了来自河南省郸城县的工友卢强(化名)。相似的背景和经历,让两个人很快成了好朋友。卢强隔三差五地给李洋的孩子买些糖果糕点和儿童玩具,程丽为孤身一人的卢强缝补浆洗,他们好得像一家人。

    卢强能说会道、善解人意,与内向木纳的李洋形成鲜明对比,程丽便提出让孩子认卢强为干爸爸。在长期的接触过程中,卢强和程丽逐渐产生了好感,擦出了爱的火花。

    而这一切,李洋都被蒙在鼓里。直到2016年初,他出差回到海口,发现出租屋里被扫荡一空,“妻子”、孩子和好朋友都不见了踪影,他才意识到出大事了。

    此时,卢强已经和程丽带着孩子早已乘坐去河南老家的客车,并很快办理了结婚手续。火速追赶来的李洋愤怒不已,在劝说、指责、谩骂都无济于事的情况下,李洋以卢强、程丽涉嫌重婚罪向界首法院提起诉讼。

    让他感到吃惊地是,自己的权利并没有得到法律的支持,9年的同居生活只因缺少一纸结婚证而不被承认。败诉后的李洋后悔自己是法盲,因此品尝了“妻离子散”的苦果。

说法:

     由于我国目前不承认1994年之后发生的“事实婚姻”,李洋与程丽按当地风俗举办婚礼的时间是2007年5月1日,两人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领取结婚证,属于非法同居,故其二人的婚姻属无效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李洋起诉“妻子”犯重婚罪的行为更无从谈起。

原标题:同居9年,“妻子”成为好友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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