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广告服务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本地 >> 正文

界首男子殴伤妻子致伤致被判刑

来源:阜阳热线网 热度:0 时间:2020-04-07
导读:
   夫妻间一个屋檐下生活常有磕碰,无可厚非,但是,对相濡以沫的妻子大打出手致伤致残是要负刑责的。日前,界首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以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现年28岁的李某是界首市沙南某村人,2011年2月份经人介绍认识了邻村的女青年王某,同年5月1日两人登记结婚。由于李某、王某双方婚前接触时间短,缺乏了解,没有经过长时间的磨合,婚后两人性格上的差异导致在共同生活期间常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李某脾气暴戾,常常在酗酒后对妻子王某非打即骂,王某身上总是老疤添新伤。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碍于面子,对于丈夫的虐待,王某在邻居和亲友面前缄口不言,默默承受。
 
    2016年3月4日18时许,被告人李某与妻子王某在家中二楼卧室内因琐事又一次发生争执,李某用铁锁将王某头部、眼部、手部砸伤。后经医疗权威部门鉴定,王某头部创口累计已达13.5cm,左手食指近节指骨粉碎性骨折,王某人体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王某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李某赔偿被害人王某各项损失共计3万元,被害人王某对被告人李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李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王某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王某的谅解,减少了社会危害性,对其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聂涛 )
阜阳热线网公众号
栏目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