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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首例校车超员 驾驶员和校长分别获刑

来源:市场星报 热度:0 时间:2020-04-07
导读:

        星报讯(吕乃明  巩彬 记者杨文艺)近日,阜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校车超员案件,校车驾驶员和幼儿园园长分别获刑2个月。这也是2015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来,该县首例校车超员驾驶员和校长入刑。

    2015年11月27日15时30分左右,庞某驾驶一辆满载学生的黄色面包车在阜南县柴集镇一村道上行驶时,被阜南县交警大队巡逻民警查获,经现场检查,该面包车核载6人,而车里装了43名小学生,严重超员,民警发现车辆悬挂的车牌号也是假的。

     经进一步调查,面包车车主王某是某幼儿园园长,他购买这辆面包车主要是接送学生。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作为超员机动车辆实际管理人、学校安全负责人,对庞某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二款规定,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王某拘役二个月;驾驶员庞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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