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后 消费者发现发票“名不副实”
买东西索要发票,本是很正常的事。近日,市民程女士却致电颍州晚报热线2256110称,她从颍州万达广场一家手表店购买一块手表,讨要了半个多月才拿到发票。但仔细一看,这张发票的出具单位并非是出售手表的店。
报料:发票开具单位与购物商店不符
据程女士介绍,7月21日,她和老公一起逛颍州万达广场。在负一楼紧挨着永辉超市出口处,他们在一家手表店里看中一款手表。
经过一番商议,程女士和老公决定购买该表,并通过刷卡方式支付了费用。可当手表被包装好后,该店收银员却没有开具任何票据。
“她们说没有发票,只能开一份手写的收据。”程女士说,在她再三要求下,该店的一名工作人员才表示,可以出具发票,但需要等一段时间。
随后,程女士先后多次前往该店索要发票,对方均以多种理由推脱。“有时说发票从合肥开过来,比较慢;有时又说已经在路上,需要等一等。”
8月7日晚,程女士终于从该店拿到了发票,却发现有些不对劲,发票的出具单位为人民路某商场投资公司,并非售卖该手表的店。
店员:本店暂无法开发票,可从其他分店开
9日,颍州晚报记者找到了位于万达广场负一楼的该手表店。该店铺上写着“罗西尼”“依波表”的字样,店内有4名工作人员。
“店里无法开具发票,如果需要的话,可以帮你从别的分店开。”该店一名工作人员说,消费者最多只需等一两天,就可以拿到发票。
对于程女士一事,该工作人员称:“程女士的发票其实早开好了,那段时间放在店里忘记拿给她了。”
此外,该工作人员表示,该店老板开设了多家分店,目前不在该店,他们也联系不上。
部门:已接到消费者举报,正处理
“如果这两个店的确是一个老板,提供这样的发票也可以理解。”市国税局稽查局一名邵姓工作人员说,反之,该商家则涉嫌借用发票,甚至是偷税漏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经过查实商家故意不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商家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国税部门提醒称,不管商家以何种理由拒开发票,或者拖延开发票,消费者都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者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举报。
目前,程女士已经向市国税局稽查局举报,相关工作人员正在处理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