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两名驾驶人8项交通违法引发交通事故
来源:阜阳热线网
热度:0
时间:2020-04-07
导读:
近日,在界首市北环路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致两车受损、一人受伤。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认真勘察事故现场,经民警调查了解,两名机动车驾驶人共存在八项交通违法,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双方均受到相关处罚。
当日 23 时许,肖某某(沈丘县刘湾镇人)驾驶“皖 KKA186 ”普通小型轿车行驶至市北环路郭洼路口处时,与段某某(界首市靳寨乡人)驾驶的“皖 KD7368 ”普通两轮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迅速出警赶到现场。经民警现场检查,肖某某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查过规定时速、车辆无保险四项交通违法事实。段某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保险四项交通违法事实。两名机动车驾驶人八项交通违法,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有关规定,对肖某某、段某某分别做出了相关处罚。
(余静静)
当日 23 时许,肖某某(沈丘县刘湾镇人)驾驶“皖 KKA186 ”普通小型轿车行驶至市北环路郭洼路口处时,与段某某(界首市靳寨乡人)驾驶的“皖 KD7368 ”普通两轮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迅速出警赶到现场。经民警现场检查,肖某某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查过规定时速、车辆无保险四项交通违法事实。段某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保险四项交通违法事实。两名机动车驾驶人八项交通违法,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有关规定,对肖某某、段某某分别做出了相关处罚。
(余静静)

栏目分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