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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人注意!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每起可奖励200元

来源:阜阳热线网 热度:0 时间:2020-04-07
导读:
         阜阳市公安局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阜阳市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奖励办法》,具体如下:
阜阳市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我市城区烟花爆竹限放工作,提高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实效性,减少执法成本,依据《阜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任何公民均可举报禁放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人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生后24 小时内,向公安机关举报并提供证据(如视频、照片、证人证言等),经查证属实的,每起案件奖励举报人200元。
  第三条  公民可以拨打110 或案发地公安派出所电话实名举报举证,也可以向处警民警进行现场举报举证。举报举证人应当按公安机关办案要求,到案发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场所提供证据。
  第四条  举报但未提供有效证据的,不予奖励。同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多名举报举证人的,奖励第一举报举证人。
  第五条  接受举证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对举报人身份信息进行保密,违规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纪给予处理。
  第六条  举报人因举报受到威胁、恐吓或其他形式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举报奖励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并实行一案一奖制度。对公民举报查实的案件,应当在结案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应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阜阳市公安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来源:阜阳市公安局、阜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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