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再次修订《颍州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办法》
来源:阜阳热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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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07
导读:
颍州区现有各类重点优属对象2204人,针对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为进一步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颍州区民政局牵头会同区财政、人社、卫计委组成联合调研组于2017年8月10日分别对文峰街道、王店镇、三塔集镇、鼓楼街道进行实地调研座谈。通过调研并结合我区实际现状,再次修订了《颍州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暂行办法》,修订后的《颍州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办法》于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修订后补助标准为: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医前、医中、医后补助相结合,每人每年度累计医疗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新增了不予报补范围:一是重点优抚对象未按规定在城乡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就医、购药不符合城乡医保和新农合规定的诊疗项目、用药范围的费用;二是因自杀、自残、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行为,以及因违法行为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车峰 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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