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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8人被阜阳市纪委通报

来源:阜阳党风廉政网 热度:0 时间:2020-04-07
导读:
2月13日,阜阳市纪委通报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四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具体信息如下:
四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颍东区袁寨镇西康村扶贫专干康常云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7年7月,颍东区委巡察组巡察袁寨镇西康村发现该村存在精准扶贫分户明细账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数据库不一致、帮扶成效档案资料不完整、扶贫手册与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
  康常云身为中共党员、村扶贫专干,违反工作纪律,工作疏忽大意,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2017年12月经袁寨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康常云党内警告处分。
二、阜南县老观乡规划所负责人徐洪密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2年,阜南县老观乡河口村村民徐某某申请危改资金期间,将自己一般贫困户资格虚报为“五保户”,徐洪密在未认真核实徐某某“五保户”身份的情况下即签字同意上报,致使本应获得10000元危改资金的徐某某实际获得20000元。
  2018年2月,经老观乡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徐洪密警告处分。
三、颍泉区行流镇仁和村党总支原委员、副书记王子新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问题。
  王子新在担任仁和村党总支委员、副书记期间,优亲厚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亲属办理低保,致使其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金11643元;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亲属办理危房改造,致使其亲属违规享受危改资金50000元;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向其亲属发放救灾款2100元,个人非法占有救灾款700元。
  2017年10月,经行流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子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追缴违纪资金64443元。
四、界首市田营镇吴桥村党总支原委员张子君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2013年至2015年,张子君包保吴桥村吴西自然村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崔某某、张某某等三人办理危房改造,并分别收取三人“感谢费”5000元、2000元、1000元。
  张子君身为中共党员、吴西自然村包保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2017年3月经界首市田营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子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界首市新马集镇刘窑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刘玉灿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4年12月,刘窑村村民刘某因美好乡村项目建设被征用土地0.2亩,获得补偿金15万元,刘某为感谢刘玉灿的帮助,送给其现金5000元。
  此外,刘玉灿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刘玉灿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退还。
二、阜南县郜台乡刘店村党支部原委员、村委会主任李孝银违规大操大办问题。
  2014年8月、2017年1月,李孝银分别为其女儿和孙子操办升学宴、“剃辫子宴”,共设宴33桌,违规收受礼金35760元。
  此外,李孝银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李孝银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退还。
三、阜阳颍东区粮食局下属企业兴原公司党支部原书记、原经理倪世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6年6月,兴原公司利用赚取的粮食差价利润,为该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发放补助156000元,其中其个人领取53000元。
  此外,倪世刚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倪世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颍东区粮食局免去其经理职务,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四、太和县税镇镇副镇长、邹桥村包村组长王智恒违规接受村干部安排旅游问题。
  2017年1月2日至4日,王智恒违规接受税镇镇邹桥村党总支书记邹某某邀请,带儿子到桂林旅游,期间产生的费用4700元由邹某某支付。
  王智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旅游费用予以退还。
(来源:阜阳党风廉政网、阜阳公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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