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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3名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通报

来源:阜阳热线网 热度:0 时间:2020-04-07
导读:
 据阜阳党风廉政网消息,太和县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大庙集镇龙台村委会主任刘中学和村党总支副书记纪建华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11月10日,刘中学和纪建华为土地流转承包方李某丈量土地面积,当日中午二人在龙台村西头好运来饭店违规接受李某宴请并饮酒,餐费由李某支付。2017年11月,刘中学、纪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马集乡卫生院院长高建私车公养问题。2012年12月,高建通过与马集乡卫生院签订租车协议,将自家私车租给单位作为公车使用,2012年3月至2013年6月违规报销汽车维修、美容等费用13093元。2017年12月,高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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