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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新农合省外就医可以进行第三次报销

来源:阜阳热线网 热度:0 时间:2020-04-07
导读:

     为提高新农合保障力度,减轻患者经济负担,从6月1日起,我市新农合实施再保障补偿政策,患者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后,费用超过1万元的,还可以进行第三次报销。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就诊的,实施“351”“180”补偿政策,个人自付费用实行兜底保障。

  对转诊省外的贫困人口,不再享受新农合“351”“180”补偿政策。不过,对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后,自付费用仍较高的患者实施“1567”再补偿。即:累计个人年度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达10000元以上的,对超过的部分给予分段累积再补偿,0-2万再补偿50%,2-5万再补偿60%,5万以上再补偿70%,封顶线10万元。

  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出台省外就医再保障补偿政策。

  非贫困人口

  如果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含特殊慢性病门诊,不含分娩和意外伤害),花费较大,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后,费用超过1万元的,实行“1678”再补偿,即:去掉1万元起付线,剩余部分实施分段再补偿,分段再补偿比例为:0-2万再补偿60%、2-5万元再补偿70%、5万元以上再补偿80%。目前,太和、界首的再保障方案正在草拟之中,其他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再在此基础上出台再保障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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