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彩礼惹争议 司法调解化纠纷
来源:本站
热度:0
时间:2020-04-07
导读:
近日,界首市代桥镇一对欲解除婚约的订婚夫妇来到代桥司法所,男女双方因彩礼问题争执不下,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成功调处了这起因解除婚约引发的彩礼纠纷。
2014年底,家住代桥镇茶棚村的董某与刘寨村的张某以结婚为目的经人介绍认识,相识后不久双方便按当地习俗举行了订婚仪式。订婚时,董某一方给予张某一方礼金12万元、银手镯2只、金戒指一枚。订婚后,在双方的交往过程中,张某发现董某脾气暴躁,并有诸多恶习,遂于今年初提出要解除婚约。董某同意解除婚约,但要求张某退还彩礼,以及订婚时的所有花销,但张某只肯退还礼金12万元,对于首饰及其它的花费,其认为是董某的无偿赠与,没有返还依据。双方为此引发纠纷,经多次协商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了解事情原由后,告知双方:《婚姻法》有明确规定,董某对于订婚所付的礼金及首饰的返还请求是有法律依据的,但对于在订婚期间的花费,虽然双方并没有异议,但因缺乏返还依据,双方应互相体谅共同协商以免给对方造成生活困扰。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女方张某退还礼金以及首饰给男方董某。
2014年底,家住代桥镇茶棚村的董某与刘寨村的张某以结婚为目的经人介绍认识,相识后不久双方便按当地习俗举行了订婚仪式。订婚时,董某一方给予张某一方礼金12万元、银手镯2只、金戒指一枚。订婚后,在双方的交往过程中,张某发现董某脾气暴躁,并有诸多恶习,遂于今年初提出要解除婚约。董某同意解除婚约,但要求张某退还彩礼,以及订婚时的所有花销,但张某只肯退还礼金12万元,对于首饰及其它的花费,其认为是董某的无偿赠与,没有返还依据。双方为此引发纠纷,经多次协商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了解事情原由后,告知双方:《婚姻法》有明确规定,董某对于订婚所付的礼金及首饰的返还请求是有法律依据的,但对于在订婚期间的花费,虽然双方并没有异议,但因缺乏返还依据,双方应互相体谅共同协商以免给对方造成生活困扰。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女方张某退还礼金以及首饰给男方董某。
郭明义 王亚洲 市场星报记者巩彬 杨文艺

栏目分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