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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村司法所“三举措”做好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

来源:本网原创 热度:0 时间:2020-04-07
导读:
    一是积极走访,全面调查。在接收到人民法院的委托调查函后,及时做好登记,与被评估人员所在的村干部和司法协理员取得联系,深入被调查人家庭所在单位、村、左邻右舍,详细了解其家庭背景、工作经历、个性特点、平时表现、交友情况和帮教条件等情况,为评估分析提供依据。

    二是强化学习,适时宣传。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加强他们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在日常工作中,适时加大宣传,让群众了解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工作,使司法所在开展调查走访时,得到群众的理解,获得真实的材料。

    三是坚持原则,合理建议。在综合调查的基础上,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评估对象的情况,科学分析被告人重新犯罪的可能。依法出具同意适用非监禁刑或不同意适用非监禁刑的建议,为法院审判工作提供可靠依据,确保“审”、“矫”工作无缝对接。

(段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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