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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双清院子多项违规,被全市通报批评!

来源: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热度:0 时间:2020-11-11
导读:关于对皖西北互联网总部基地暨双清院子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全市通报批评的通知

关于对皖西北互联网总部基地暨双清院子

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全市通报批评的通知

  阜城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持续深化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阜建安函〔2020〕35号)文件部署,市城乡建设局第五督查组对皖西北互联网总部基地暨双清院子项目(施工许可证编号:3412051909090001-SX-012)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存在较多问题,现通报如下:

  安全生产:

  1.未落实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的停止塔吊使用通知,现场检查时发现仍在使用。

  2.未见高处作业应急处置方案和相关演练记录及公司对项目检查记录。

  3.悬挑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后未进行公司内部审批和监理审批,未见对脚手架搭设验收记录。

  4.总监杨永伟未履职尽责,对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较少,对下发的监理通知单未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回复。对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中要求停止塔吊使用问题,未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停止使用,发现施工单位未停止使用,未上报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

  5.电焊工马春鹤未持有相应工种特种作业证件,未见安全技术交底和三级教育记录。信号工刘红未持有相应工种特种作业证件,未见安全技术交底和三级教育记录。

  6.施工现场有两处钢筋加工区未搭设防护棚,且加工场区位置紧邻外脚手架。

  7.22﹟楼东侧地下室主体内私设材料房堆放大量塑料制品现场未见消防设备,北侧地下室底板防水卷材铺设时,现场未见任何灭火器等消防设备,有一液化罐在自行燃烧,旁边未见工人。电焊工作业现场未见焊渣收料斗和灭火器消防设备。

  8.22﹟和23﹟楼落地式脚手架立杆无基础,花篮式悬挑脚手架部分悬挑端长度超1.8米的未使用双道拉杆,个别处两道拉杆拉在同一个拉结点上,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脚手架转角处无斜撑,搭设的钢管卸料平台与脚手架相扣接。定型化卸料平台无脚手板,通道上方脚手架未设置硬防护。脚手架架体防护高度不足,低于楼顶作业面。

  9.临时施工用电混乱,未按照TN-S系统设置配电线路。4个钢筋加工区现场仅见二级箱,未见单机箱和保护接地线,箱体随意摆放箱内一闸多用问题突出,个别线缆未通过漏电保护器直接从进线处接出,电缆拖地现象严重。

  10.22﹟与23﹟楼之间地下室顶板上部无临边防护,加工的箍筋等材料堆放在临边上。

  11.施工现场设置小卖铺和食堂饭桌,多数工人不佩戴安全帽进出施工现场

  市场行为:

  1.项目经理窦树军未到岗履职,未见请销假手续。

  2. 监理单位未按合同约定配足管理人员。

  文明施工:

  1.小卖铺和食堂周边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基坑底部大量白色垃圾。

  2.22#楼东侧道路积尘较厚未清扫,与另一标段施工区域未设置硬质围挡围墙隔离。

  3.大门口道路破损较多,排水沟被混凝土废渣淤积堵塞

  经研究决定,给予施工单位合肥灏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纵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同时责令其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问题整改并提供材料。对未及时整改并提供相关材料或再次发生类似问题的情况将对该公司记录不良行为信息,望全市各在建工程、各责任主体引以为戒,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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